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圣经园地 |
谈福音中的圣母
发布时间:2013.08.16 分享到:
四部福音虽然是以耶稣基督的生活为主,但是圣母玛利亚也有她的地位,作者对圣母有不同的看法。 甲:玛窦福音 此福音大概是在公元八十五年左右为犹太团体写的。为此,在写圣母时,圣史玛窦以一个家庭团体方式来解释圣母的地位,首先在圣母怀孕时,天使对若瑟说:要他照顾圣母和耶稣。 所以,在玛窦福音,圣母的形象是一个家庭式的,她与耶稣和若瑟常在一起。当贤士来朝拜耶稣时,他们看到圣若瑟、玛利亚和婴孩耶稣。在逃亡埃及时,若瑟带着圣母与耶稣在一起走向异乡。 为此,在玛窦福音中,圣母过着一个家庭团体生活。 乙:玛尔谷福音 此福音写在公元六十五年左右。在两个机会中,圣史玛尔谷提到圣母。一次是对群众讲道时,有人对耶稣说:「看你的母亲和兄弟在外边找 」(谷三32) 耶稣说:「谁是我的母亲和兄弟,那凡实行天主的旨意,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亲。」这里,耶稣提高圣母的地位,她不但生耶稣,而且更是一位真实的门徒。 另一次是,耶稣回家乡时受人们轻视,人们对耶稣的教训非常感到兴趣,但另些人却说:「她不是玛利亚的儿子……他的姐妹不是也都在我们这里吗?」(谷六3) 人们相信圣母是一位忠实的门徒,因为她常实行天主的旨意。 丙:路加福音 此福音是在公元八十五年左右写于安提约基城,是针对罗马帝国的外邦人。路加强调圣母是天主之母,例如在福音的开端,他叙述圣母接受天主旨意,答应生耶稣。 不久,又去访问表姐依撒伯尔,依撒伯尔高兴地说:「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,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?」(路一43)。 圣母把一切所发生在耶稣身上的事迹,默存在心中,反覆默想。 丁:圣若望福音 若望大约在公元九十五年于小亚纳亚写的福音,他只有两次提到圣母的事迹,一次是在加纳婚宴时,耶稣和圣母都被请去喝喜酒,可惜在欢乐的时刻,主人缺酒了。圣母看到这种情况,便请耶稣来为他们解决困难,耶稣便把水变成酒了。在这个机会中,圣母表现她关心他人,她是教会之母模范。 另一次是在十字架下,耶稣对门徒说:「看!这是你的母亲」(若十九27)。圣母不只是那位门徒的母亲,更是教会之母。 ![]() 上一条:圣经在教友生活中的重要性
下一条:圣经分享:天国的财主
|
![]() |
长治市城区城西北路天主堂 天主教长治教区主教府主办 邮编:046000 电话:0355-2252838 传真 0355-2252838 E-mail:sxz319@163.com |
Copyright © 2013 天主教长治教区.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10031号 关键字:长治教区|长治教区网|天主教长治教区 |